福州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汇总
(上接5月5日2版)
一、配套补助方面
13.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硕士毕业生应于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6年1月1日之后来榕),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人才奖励。
办理渠道:由企业向所在县区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14.985工程、211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到福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区统计局或工信局认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福州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211工程)、60%(985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15.对全日制硕士到福州市长乐区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3个月后按2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办理渠道: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八条措施》专门服务窗口(窗口序号为6号),咨询电话:0591-22055039、28925350。
二、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
16.入职福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申请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经批准后,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租赁期限3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17.在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可申请入住45、55、6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或申请购买50、60、70平方米安居型限价商品住房(市场价7折)。
办理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申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三、落户方面
18.入住在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咨询电话:13696801111。
19.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五城区落户。
办理渠道:福州市辖区内派出所。
四、短期住宿方面
20.福州五城区以外毕业三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来榕游学的国内外在校生、台湾青年,有意来榕求职创业、实习见习的,可申请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高新区、滨海新城最长3个月的短期免费住宿。
办理渠道: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591-83849356。
五、其他方面
21.事业单位可免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形式直接聘用。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咨询电话:0591-83351484。
22.符合《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要求的,经面试考察后,由福州市管国企按照中层副职领导薪酬标准聘任,税前年薪不低于15万元。
办理渠道: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未完待续)
一、配套补助方面
13.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硕士毕业生应于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6年1月1日之后来榕),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人才奖励。
办理渠道:由企业向所在县区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14.985工程、211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到福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区统计局或工信局认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福州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211工程)、60%(985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15.对全日制硕士到福州市长乐区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3个月后按2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办理渠道: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八条措施》专门服务窗口(窗口序号为6号),咨询电话:0591-22055039、28925350。
二、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
16.入职福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申请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经批准后,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租赁期限3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17.在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可申请入住45、55、6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或申请购买50、60、70平方米安居型限价商品住房(市场价7折)。
办理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申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三、落户方面
18.入住在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咨询电话:13696801111。
19.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五城区落户。
办理渠道:福州市辖区内派出所。
四、短期住宿方面
20.福州五城区以外毕业三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来榕游学的国内外在校生、台湾青年,有意来榕求职创业、实习见习的,可申请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高新区、滨海新城最长3个月的短期免费住宿。
办理渠道: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591-83849356。
五、其他方面
21.事业单位可免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形式直接聘用。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咨询电话:0591-83351484。
22.符合《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要求的,经面试考察后,由福州市管国企按照中层副职领导薪酬标准聘任,税前年薪不低于15万元。
办理渠道: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