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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首次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举行
通过统一认定人员将获得我省职业培训补贴

  本报讯 6月26日,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考试举行。这是福建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后首次开考知识技能型部分职业(工种),标志着福建省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迈入新阶段。
  据悉,本次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共开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师等4个职业(工种),全省有1821名考生参加理论科目考试,有1787名考生参加实操科目考试,有273名考生参加综合评审科目考试,本次认定工作分别在全省九个设区市设立10个考点,43个考场,考试采用智能化机考模式(如图)。
  为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规范性,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含金量,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核发的工作方式,着重“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组织实施统一认定。省人社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高度重视,为严肃考风考纪,省人社厅副厅长洪长春、二级巡视员刘涛,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副总经理游诚志以及省人社厅机关党委、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赴福州考场巡考督导。具体承办单位福建省企业经营管理者评价推荐中心派出巡考人员分赴各设区市考点,加强考场巡视督查。
  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是福建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担福建省知识技能型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及颁证工作。此次统一认定通过的人员,将获得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纳入我省技能人才统计范围。根据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共同下发的文件规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全省各地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考生在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各级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据了解,2021年第二次、第三次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时间分别为8月21日、22日和11月27日、28日。8月开展认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电子商务师、物流服务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11月开展认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物流服务师、电子商务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房地产策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员、创业指导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采购员、营销员、物业管理员。(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