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平市属中小学骨干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南委发〔2021〕8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院校引进2022届紧缺急需学科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市属中小学教师102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1年南平市属中小学骨干教育人才引进岗位简章》。
二、引进对象
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4所各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原“985”高校等重点高校高考学科专业师范类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需毕业于原“985”、“211”高校或教育部直属、各省属师范院校)、本科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7月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2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7.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对于骨干人才,全日制博士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奖励最高80㎡人才房或40万元购房补助,引进前5年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全日制硕士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奖励最高60㎡人才房或30万元购房补助,引进前5年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本科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引进前5年给予每月500元生活补助。
五、引进程序
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各学校派出教育人才小分队,赴省内外有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或“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引进意向人选。
1.现场报名。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考核或直接考核。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现场面试考核。由学校组建不低于3人的考核组,博士、硕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本科生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
3.签订协议。现场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学校与拟聘用考生现场签订协议书。
六、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原则上应在2022年7月底完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全过程。
七、入职程序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南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咨询电话
南平市教育局:0599-8814060、8832344。
其他市属学校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章。
南平市教育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