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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南平市就业人才政策问答
   1.政策对象分哪几类?
  党政储备类、紧缺急需类、教育类、医疗类。
   2.须符合什么条件要求?
  党政储备类
  重点引进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土建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等9个专业类别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一个学历层次专业符合即可);教育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电商物流类等3个专业类别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博士或硕士阶段学历专业相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不限专业。
  紧缺急需类
  36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专业、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境外著名大学中符合南平市所需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教育类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原“985”高校高考学科专业,且本科阶段为原“211”高校或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
  医疗类
  A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当年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市人民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B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当年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各中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和其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提醒:上述四类引进人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医疗类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医疗类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岗位怎么安排?
   党政储备类
  博士研究生聘任为武夷学院副处级职务(管理岗位六级职员)或市管国企副职;硕士研究生聘任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正科级(管理岗位七级职员)或市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引进前5年,选派到县、乡和市直专业对口部门(单位)、国有企业锻炼。5年聘任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党政机关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副处、正科职务或职级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
  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也可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
  紧缺急需类
  博士研究生聘任为武夷学院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聘任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其中,符合南平市所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由各站点招收进站。期满出站后,可由设站单位直接聘用,或聘用到武夷学院相应岗位工作;符合南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需求的,可脱产选派到基地参与项目研究。
  教育类
  引进前3年,主要安排在市属中学、各县(市、区)一中进行教学实践锻炼;
  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安排到南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南平一中、南平高级中学等南平市属省一级达标中学工作。
  县(市、区)引进的,也可直接聘任县(市、区)学校。
  医疗类
  A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安排到南平市属三级医院工作;
  B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安排到南平市属二级医院或县(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工作。
  4.还可以享受哪些惠才政策?
  人才房奖励或购房补助
  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80㎡、60㎡的人才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
  医学本科生入职后新购商品住房,工作满3年后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
   安家补助
  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医学本科生5万元。
   生活补助
  引进5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医学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
  符合当年度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的,同时享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类)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享受期5年)。
  子女入学、配偶安置
  子女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
  配偶需随迁安置,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职称评聘
  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