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2022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莆田市2022年度秋季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计划聘用人数280名,其中城厢区计划招聘3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右表)。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为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通过《莆田市2022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莆田市2022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查询岗位信息以及相关政策解释、招考规则、注意事项等。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4日8∶00—8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畅。联系方式:0594-2611138。
3.资格初审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每个考生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4.申诉审核
8月6日8∶00—8月10日17∶00,报考者与招考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莆田市人社局进行认定。
5.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8月12日8∶00至8月14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2年8月26日8∶00起,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右表。
县区级及以下医学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有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即可开考。其他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或等比例缩减招考人数。
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报考岗位。个别岗位招考人数较多,但总报考比例不足1∶3的,应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莆田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
笔试时间
9月3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
9月3日下午2∶30—4∶30考《临床类》(B类)、《护理类》(C类)、《医学基础知识》(D类)等专业知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且经资格复查(参照进行面试岗位的资格审核办法进行)无异议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结果公示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
六、公示和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个岗位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