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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本报讯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意见》提出,多渠道引才育才,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将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全科等医学人才以及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等养老服务与管理人才纳入相关培训项目;根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意见》在强化家庭医生等医养结合人才队伍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措施,以创造更好的支持医养结合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明确提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分配时,对完成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等服务较好的医务人员给予倾斜。要求各地结合工作实际,鼓励积极挖掘退休医务人员、二级三级医院医师等各类医务人员,充实家庭医生队伍,并通过对家庭医生进行老年医学科专业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加强家庭医生能力建设。
  (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