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奖励倍增计划企业人才
据厦门网消息《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人才个人贡献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日前出炉,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岗位人才,年薪(税前)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照超额累进的方式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具体为:50(含)万~70(不含)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3%予以奖励;70(含)万~100(不含)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4%予以奖励;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5%予以奖励;当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细则》旨在推动倍增企业人才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支持企业引才聚才用才。
具体为:50(含)万~70(不含)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3%予以奖励;70(含)万~100(不含)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4%予以奖励;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5%予以奖励;当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细则》旨在推动倍增企业人才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支持企业引才聚才用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