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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公布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管理办法
  本报讯 日前,宁德市公布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管理办法,明确了遴选范围与标准、奖励与待遇等。根据管理办法,将每3年开展一次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每次遴选名额不超过30名,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入选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将每人奖励6万元,分3年平均发放。
  在宁德市辖区内,工作或创业的农村实用人才均可参加评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中,宁德市第一至四届市管优秀人才和市管优秀青年人才可参加遴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人员不参加遴选;被认定为第一、二批宁德市特支人才,以及“天湖人才”未满3年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遴选。
  根据办法细则,宁德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并一直在宁德市农村从事经济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带头引领作用,热心帮助农民群众发展致富,取得了突出业绩,得到当地群众广泛认同,获得县处级以上表彰或在设区市级以上媒体宣传,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生产型实用人才,主要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捕捞能手、农产品加工能手等。具体标准为:在生产方式、组织形式、技术技能等方面有创新,生产总体水平达到设区市先进;本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本县(市、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0倍以上;规模为本乡镇农户(每户)平均水平的10倍以上。
  经营型实用人才,主要包括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等。具体标准为:在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创新,经营管理水平达到设区市先进;家庭农场经上年度经营净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当地城镇居民的10倍以上;本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本县(市、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0倍以上;农民合作社组织注册登记成员超过100人的管理者。
  技能服务型实用人才,主要包括农民技术员、农民植保员、村级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农机驾驶员和农机修理工、沼气工和沼气物管员、畜禽繁殖员、蔬菜园艺工、花卉园艺工、农作物种子繁育员等。具体标准为:具有一技之长,达到设区市该领域先进;年固定服务对象在100户以上;应用新技术在同等土地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单位收益高于其他农户平均水平50%以上;获得农民技术职称的人员优先。
  符合条件者可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填报宁德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请表申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初步人选并上报纸质材料,同时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向上推荐。
  需要注意的是,宁德市将每年复核一次入选条件,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者不再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将取消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资格并停止相应待遇。(通讯员 阮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