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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下梧桐树 引得凤凰来
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布“1+1+N”人才政策体系
  本报讯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1+1+N”人才政策体系重磅发布,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服务等多领域、多维度,对现行人才政策进行全方位优化完善,释放出求贤若渴的强烈信号。
  其中,第一个“1”是《关于实施“两岸英才”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围绕打造“两岸英才”人才工作品牌,提出“十百千万”人才发展战略目标,从人才制度、两岸融合、人才队伍、人才平台、人才环境等方面提出21项行动举措。这是平潭综合实验区成立以来,首份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印发的人才工作纲领文件。
  第二个“1”是《平潭综合实验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政策覆盖两院院士到优秀高校毕业生等7个层次,构建起层次分明、领域全面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设立安家补助、晋级奖励、荣誉奖励等17项支持政策,凝聚各级各部门人才工作合力,为引进、存量人才提供全面、精准、有力的支持。
  “N”是一批配套政策,包括台湾人才、实验区引进生、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柔性引进人才、“麒麟英才卡”等7个专项政策,聚焦重点领域人才“引育用留”需求,进一步补齐人才政策短板,构建与平潭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发展格局。
  “相较以往推出的各项人才政策,此次出台的‘1+1+N’人才政策体系集成度更高、保障力度更强、覆盖范围更广、目标定位更精准,是平潭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一次重要探索。”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打通各类人才认定通道。政策适用对象从原先仅支持全职引进人才,扩大到全职引进人才、现有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同等条件认定、差异化支持”,在认定时一视同仁,符合一定条件的均可认定为相应的高层次人才。现有人才、柔性引才人才除安家补助以外,其他支持政策相同,更大程度地激励各类型人才在岚建功立业。
  优化人才评价认定标准。着力破除人才评价“四唯”倾向,既从人才学历职称、工作履历、荣誉奖项等方面设立四大经济、对台、教育、卫生等专项人才认定标准,又创新探索赋予民营企业人才认定自主权,支持企业以专业水平、业绩贡献、创新能力自主评价认定人才。同时,对实验区特别需要、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认定支持。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麒麟英才卡”服务体系,全面升级各项人才支持举措,比如在人才子女入学择校次数不限;人才住房保障方式更多元,人才可根据需要选择住房保障方式;设立人才晋级奖励、荣誉奖励,人才取得新业绩新成就的可享受资金奖励,鼓励在岚人才不断成长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人才工作需求,继续配套出台‘一揽子政策’,完善运行‘一套工作规则’,实现服务‘一卡集成’‘一窗通办’‘一站供给’,把政策落实‘一抓到底’,以人才优惠政策吸引两岸优秀人才来岚就业创业,真正做到让人才到平潭‘一来无忧’。”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说。 (通讯员 庄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