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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地方法规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大陆首部探索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地方性法规。
  《若干规定》全文11条,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范围、形式、流程和效力等作出具体规定。台湾同胞经职业资格采认后在厦门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可享有对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同等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
  目前,厦门已分两批次公布实施80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目录清单,对195名台湾同胞的职业资格进行直接采认。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