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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社会公益组织接受福建省 海峡国际学院剩余资产捐赠的公告
  福建省海峡国际学院(以下简称“海峡学院”)是由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成立并经福建省民政厅登记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业务范围为“非学历教育培训”。因海峡学院现正在清算,并拟于清算完成后注销。经清算发现,海峡学院尚有部分剩余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五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经福建省海峡国际学院清算小组(以下简称“清算小组”)决议,决定遴选宗旨与海峡学院相同或相近的公益社会组织接受海峡学院清算后剩余资产捐赠,以使得海峡学院剩余资产继续用于公益事业。
  一、捐赠资产情况
  本次拟捐赠的剩余资产情况如下:经初步审计,截至2025年09月22日,本单位剩余资产总额为货币资金人民币约80万~90万元(具体金额待清算审计报告确认)。货币资金现全部存放于清算小组开立的银行账户。上述资产来源合法,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权利主张。
  二、受赠人条件
  为确保剩余资产能继续用于与海峡学院宗旨相同或相近的公益事业,诚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公益社会组织接受此批资产捐赠:
  1.宗旨相同或相近:受赠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应与海峡学院的宗旨“非学历教育培训”相同或高度相似。
  2.法人资格: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基金会等非营利法人,且持有有效的登记证书(提供登记证书扫描件)。
  3.合法合规运营:最近一年度年检合格、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相关证明)。
  4.公益属性:承诺接受捐赠资产不用于任何营利性目的,且后续资产的使用应符合其章程规定的公益用途。接收与使用承诺:愿意接收捐赠资产,并承诺:
  (1)对捐赠的货币资金,设立专项账目进行管理,并用于符合本单位章程及海峡学院原始宗旨的公益项目和活动;
  ( 2)定期向清算小组指定的监督方“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报告资产使用情况和效益。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公益组织,请按以下流程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时间:请于2025年10月15日17:30前向清算小组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
  ( 1)《承接剩余资产申请书》(需载明贵组织基本情况、宗旨简介、申请意愿及资产使用初步计划,格式自拟);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
  (3)最新年度年检报告或证明;
  ( 4)贵组织章程;
  (5)承诺函(需包含对第二条“受赠人接收条件”的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备妥后请提交至清算小组指定的联系人处。
  3.评议与确定:清算小组将对申请单位统一进行评议,综合考量其宗旨匹配度、运营状况、项目能力等因素,确定受赠人。若同时符合条件的单位有多家的,将采取抽签方式初选受赠人,在海峡学院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最终确定受赠人。届时,清算小组会通知受赠人进行交接并签订相关协议,未被确认为受赠人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清算小组接受申请及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庄新宇
  联系电话:0591-8767683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7号楼20层
  特此公告!
  福建省海峡国际学院清算小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