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才政策再升级
本报讯 日前,宁德市寿宁县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寿宁县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实施“新农人”回村工程和“1+4”特色产业发展,在原有政策体系基础上,通过政策升级、服务优化、链条重构,聚力打造人才引育管用“强磁场”,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新寿宁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支持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以锆镁铝新材料产业、“1+4”特色产业等为依托,大力引进培育“高、精、尖、缺”领军人才(团队),着力打造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对引进和培育的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团队),在分别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20万元、10万元,每个团队30万元、2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新引进的高端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殊扶持政策,依据项目评估情况给予30万~50万元的经费资助。
支持引进企业人才。鼓励支持寿宁县各行业特别是实体企业大力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对实体企业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寿宁县域内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给予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每人每月1000~3600元生活补助。对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按其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36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支持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对符合《寿宁县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工作办法》的新引进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500~6000元生活补助,期限3~5年;若在寿宁县域内购买首套房,给予每人10万~40万元购房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对其他符合《寿宁县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新引进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000~3600元的生活补助,期限5年。
支持柔性引才。对符合《寿宁县鼓励“柔性引才”实施办法》的柔性引进人才,经申请、认定、公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颁发《寿宁县柔性引才人才聘任证书》,凭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支持人才回归。加强“寿智回引”,挖掘寿宁籍在外人才资源,建立人才库,依托驻外人才工作站、商会等平台及时发布寿宁县重点企业人才需求信息,畅通联络沟通渠道。积极开展各类感情联谊活动,促成寿宁籍人才带资金、带技术和带项目回乡发展。深入实施“新农人”回村工程,将符合条件的“新农人”纳入人才范围,落实人才待遇。
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育孵化一批“1+4”特色产业人才、能工巧匠、乡村治理能人、全媒体人才及文化旅游人才,对入选宁德市“特支计划”人才的,可享受寿宁县“人才绿卡”政策。突破年龄、学历、职称、资质、奖项等限制,对具有一技之长的手工艺者、特色食品制作者、乡村工匠、种养殖能手、老中医等认定为寿宁县乡土人才。对在乡村振兴中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经评选认定给予一定奖励。对获评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全国十佳农民的农村实用人才,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3万元。
开展乡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按照“村申请、乡(镇)审核、县遴选”流程,2025—2027年,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不超过5个乡村职业经理人试点村,通过公开招聘,引进懂农村、会经营、有情怀的经营人才(团队)入驻乡村担任职业经理人。乡村职业经理人基本待遇最高15万元/年,由县人才专项经费足额保障,招聘村(社)可另行与经理人协商约定业绩奖金。
加强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达到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仍在教学第一线或校长岗位上服务,有突出贡献,并承诺继续在寿宁服务10年以上的“特级教师”、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省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给予每人每年生活补助0.6万~ 1.2万元,期限5年;对被评为省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和市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且在寿宁县临床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承诺继续在寿宁服务10年以上(或直至退休),分别给予每人每年0.8万~1万元的生活补助,期限5年(或直至退休);对在寿宁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10年及以上,具有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承诺继续在本县服务10年以上(或直至退休)的一线工作人员,若在寿宁工作以来未享受过县级补助政策的,给予每人每月相应生活补助,连续享受3年(或直至退休);将被评为省学科带头人的一线教师纳入人才绿卡A类管理,被评为市学科带头人的一线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线医务工作者纳入人才绿卡C类管理。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钻研技术、锐意创新、取得成果。对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与本岗位工作领域相关的博士学位,且承诺继续在寿宁服务10年以上,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对在职被评聘为正高职称且承诺继续在寿宁服务10年以上,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各类人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对就业于寿宁县事业单位、乡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非在编社会工作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其财政性补贴80元、150元、200元,由县财政承担。对于上年度新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并在寿宁县内从事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满1年以上的非在编社会工作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对在寿宁县登记满两年且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达到3A级及以上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资助项目评审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给予3万~10万元项目资助,并跟踪服务3年,对初次获得省、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的项目,县财政给予配套奖励1万元。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人才工作经费,用于项目资助、生活补贴、场租补贴、创业活动补助等支出。
支持引进储备人才。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指导相关部门采取定向委培的方式对口储备人才。继续推动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市县两级乡村振兴编制“周转池”的推广使用,用于缓解基层事业人员阶段性不足等问题。畅通引才“ 绿色通道”,对符合寿宁县紧缺急需专业,且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以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择优引进。
支持人才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在享受市级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县级再给予3万元建站补助和每年5万元科研经费支持。鼓励建设名师、名医工作室,每年给予每个工作室工作经费3万元。大力扶持“新农人”工作室、人才驿站、青年创业协会、文艺新媒体传播平台、驻外人才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建设。
妥善解决人才住房。实施人才住房补助,引进前5年,针对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无住房的每月予以住房补贴500~ 800元。
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完善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排办法,多渠道帮助解决人才配偶安置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对口对等调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技能面试方式入编事业单位,或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入编国有企业。
强化人才礼遇优待。坚持党管人才,健全领导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加强与各领域专家的日常联系。迭代升级《寿宁县“人才绿卡”管理办法》,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优先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等。
(寿宁县委人才办供稿)
支持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以锆镁铝新材料产业、“1+4”特色产业等为依托,大力引进培育“高、精、尖、缺”领军人才(团队),着力打造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对引进和培育的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团队),在分别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20万元、10万元,每个团队30万元、2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新引进的高端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殊扶持政策,依据项目评估情况给予30万~50万元的经费资助。
支持引进企业人才。鼓励支持寿宁县各行业特别是实体企业大力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对实体企业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寿宁县域内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给予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每人每月1000~3600元生活补助。对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按其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36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支持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对符合《寿宁县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工作办法》的新引进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500~6000元生活补助,期限3~5年;若在寿宁县域内购买首套房,给予每人10万~40万元购房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对其他符合《寿宁县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新引进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000~3600元的生活补助,期限5年。
支持柔性引才。对符合《寿宁县鼓励“柔性引才”实施办法》的柔性引进人才,经申请、认定、公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颁发《寿宁县柔性引才人才聘任证书》,凭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支持人才回归。加强“寿智回引”,挖掘寿宁籍在外人才资源,建立人才库,依托驻外人才工作站、商会等平台及时发布寿宁县重点企业人才需求信息,畅通联络沟通渠道。积极开展各类感情联谊活动,促成寿宁籍人才带资金、带技术和带项目回乡发展。深入实施“新农人”回村工程,将符合条件的“新农人”纳入人才范围,落实人才待遇。
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育孵化一批“1+4”特色产业人才、能工巧匠、乡村治理能人、全媒体人才及文化旅游人才,对入选宁德市“特支计划”人才的,可享受寿宁县“人才绿卡”政策。突破年龄、学历、职称、资质、奖项等限制,对具有一技之长的手工艺者、特色食品制作者、乡村工匠、种养殖能手、老中医等认定为寿宁县乡土人才。对在乡村振兴中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经评选认定给予一定奖励。对获评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全国十佳农民的农村实用人才,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3万元。
开展乡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按照“村申请、乡(镇)审核、县遴选”流程,2025—2027年,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不超过5个乡村职业经理人试点村,通过公开招聘,引进懂农村、会经营、有情怀的经营人才(团队)入驻乡村担任职业经理人。乡村职业经理人基本待遇最高15万元/年,由县人才专项经费足额保障,招聘村(社)可另行与经理人协商约定业绩奖金。
加强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达到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仍在教学第一线或校长岗位上服务,有突出贡献,并承诺继续在寿宁服务10年以上的“特级教师”、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省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给予每人每年生活补助0.6万~ 1.2万元,期限5年;对被评为省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和市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且在寿宁县临床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承诺继续在寿宁服务10年以上(或直至退休),分别给予每人每年0.8万~1万元的生活补助,期限5年(或直至退休);对在寿宁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10年及以上,具有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承诺继续在本县服务10年以上(或直至退休)的一线工作人员,若在寿宁工作以来未享受过县级补助政策的,给予每人每月相应生活补助,连续享受3年(或直至退休);将被评为省学科带头人的一线教师纳入人才绿卡A类管理,被评为市学科带头人的一线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线医务工作者纳入人才绿卡C类管理。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钻研技术、锐意创新、取得成果。对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与本岗位工作领域相关的博士学位,且承诺继续在寿宁服务10年以上,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对在职被评聘为正高职称且承诺继续在寿宁服务10年以上,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各类人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对就业于寿宁县事业单位、乡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非在编社会工作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其财政性补贴80元、150元、200元,由县财政承担。对于上年度新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并在寿宁县内从事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满1年以上的非在编社会工作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对在寿宁县登记满两年且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达到3A级及以上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资助项目评审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给予3万~10万元项目资助,并跟踪服务3年,对初次获得省、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的项目,县财政给予配套奖励1万元。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人才工作经费,用于项目资助、生活补贴、场租补贴、创业活动补助等支出。
支持引进储备人才。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指导相关部门采取定向委培的方式对口储备人才。继续推动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市县两级乡村振兴编制“周转池”的推广使用,用于缓解基层事业人员阶段性不足等问题。畅通引才“ 绿色通道”,对符合寿宁县紧缺急需专业,且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以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择优引进。
支持人才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在享受市级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县级再给予3万元建站补助和每年5万元科研经费支持。鼓励建设名师、名医工作室,每年给予每个工作室工作经费3万元。大力扶持“新农人”工作室、人才驿站、青年创业协会、文艺新媒体传播平台、驻外人才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建设。
妥善解决人才住房。实施人才住房补助,引进前5年,针对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无住房的每月予以住房补贴500~ 800元。
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完善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排办法,多渠道帮助解决人才配偶安置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对口对等调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技能面试方式入编事业单位,或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入编国有企业。
强化人才礼遇优待。坚持党管人才,健全领导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加强与各领域专家的日常联系。迭代升级《寿宁县“人才绿卡”管理办法》,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优先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等。
(寿宁县委人才办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