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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21条惠台利民措施
进一步推进台青就业创业
  本报讯 12月25日召开的福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印发《福州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湾青年就业创业的措施》。《措施》包括促进台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台湾青年就业创业、深化榕台融合发展三个部分共21条。
  《措施》提出,2020年1月1日后设立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同等享受市级基地台湾青年创业场所租金和首次装修改造补贴政策;简化台湾青年创业基地补贴政策申报手续,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开展直播,建设“两岸青年第一家园就业创业驿站”;乡村(含社区)建设榕台合作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直接委托符合条件的台湾建筑设计(含文化创意)团队开展工作。
  《措施》要求,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为聘用台胞缴交医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加大力度鼓励台湾青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面落实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实行对涉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