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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引进培养制造业高端人才全面提升园区发展水平
   本报讯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全面提升我省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水平,更好地促进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围绕“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占比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到“十四五”末,电子信息与数字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新材料与新能源、现代纺织服装、食品与医药等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力争打造3个超万亿产业、3个超8000亿产业,形成20个以上规模超千亿的产业集群,培育60家以上产值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集团),其中产值超千亿元的10家。
  意见提出,深化产教融合,鼓励市、县(区)建设工业(产业)园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鼓励引进培养制造业高端人才、高技术职业工人,鼓励园区内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对参加职业技能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城乡劳动者予以补贴。
  意见还提出,整合引导省级发改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工信部门技术改造、科技部门研发创新、人社部门职业培训、商务部门商贸服务、生态环境部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文旅、体育、民政等方面资金约40亿元,向试点园区标准化建设倾斜(政策执行期3年)。各市、县(区)政府也要整合各部门有关资金,重点支持所辖园区标准化建设和质量提升品牌创建工作。鼓励各地设立工业(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基金,开展园区标准化建设。
   (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