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青年人才培养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福建省博士后工作综述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博士后工作,全省博士后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截至2021年9月,我省累计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3家、工作站132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7家,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累计招收3756人。博士后制度已经成为我省促进青年人才培养的重要制度,有力助推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建设与培养并进
抓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博士后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闽人发〔2008〕165号)、《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落户子女上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11〕133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闽人社发〔2016〕2号)等一系列文件,在博士后管理改革、人才培养、创业创新以及生活服务等方面予以规范,形成政策体系。
抓平台建设。围绕提升我省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做好我省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学科、优秀企事业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站点工作。聚焦我省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新产业、新技术以及新模式行业龙头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同时,积极发挥好博士后制度在补齐民生“短板”、促进山区发展中的作用,鼓励、支持教育、卫生等系统和山区优秀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目前,全省博士后站点涵盖理、工、农、医等12大学科门类53个一级学科,行业覆盖金融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抓人才培养。坚持“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扶持博士后人员围绕新兴学科、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科研工作,去年以来,对扶贫重点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医疗卫生系统尤其与抗击新冠疫情相关博士后科研站点招收的博士后人员,予以优先资助。
管理与服务并重
切实履行省级博士后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在三个方面着力下功夫。
在提升管理质量下功夫。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严格设站条件和设站程序,优化设站结构布局。充分发设站单位在招收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明确设站单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各设站单位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进站条件,规范进站程序,加强过程评价,严格出站考核,增强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中的作用。
在健全服务体系下功夫。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要求地方和各部门加大配套投入,鼓励设站单位增加经费,建立稳定的支持机制。要求各级各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博士后管理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改善博士后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托国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网上审核,做到办公“无纸化”,办事“不用跑”。依托“福建省博士后”专栏,面向社会发布博士后招收需求信息和优惠政策、博士后工作新闻信息和通知公告、展示博士后风采和博士后成果。
在优化工作机制下功夫。充分发挥好人社部门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主动与教育、科技、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解读学习全国博士后会议和文件精神件,研究会商工作。注重上下联动,要求各地人社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如厦门市出台支持政策,市财政从2000年起对每个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0万元配套经费支持,2013年起对每个新设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60万元经费补助,2017年起对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的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给予每人20万元资助。
引进与派出并行
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特有的地域优势,我省探索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实施“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该项计划被列入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财政每年投入960万元专项保障,对引进培养的台湾博士后人员最高资助2年共50万元。项目实施以来,我省先后举办8场“福建省海峡博士人才交流合作对接会”,开展7批资助工作,资助引进招收台湾博士38人,两岸联合培养招收10人,短期访学研究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8人,两岸博士后项目人才交流活动18个,台湾博士引荐奖励17人,合计资助经费2294.5万元,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成效。
探索闽港澳博士后交流合作。2018年我省组织实施“闽港澳博士后交流项目”,资助引进或选送一批承担有重要科研创新和产业化价值项目的优秀博士来福建或赴港澳地区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实现闽港澳学科人才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同时,资助优秀青年博士与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招收,资助在站博士后人员到香港大学等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做好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访学研修工作。定期开展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工作,资助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设站单位与国内、国际一流大学、科研院所等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交流协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学术水平。
推动引进招收省外博士后人才。依托省外高层次人才招聘等活动,先后组织全省设站单位赴北京、沈阳、武汉、成都等地开展“博士后人员招聘活动”,协助设站单位吸引一批优秀博士毕业生来福建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措施与成效并见
近年来,我省坚持推进制度创新,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博士后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改革、博士后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落户上学、资助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学研修等政策文件,明确分级管理事项,为博士后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同时,我省创新实施了闽港合作培养博士后项目,设立闽台“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各方面反响较好。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本地特色的扶持政策,以制度创新推动博士后工作深入开展。
催生了一批高素质博士后人才队伍。我省博士后中先后有郑兰荪、田中群、侯建国、孙世刚等4人入选“两院”院士(约占在闽院士总数的1/5),160多人入选国家和省级人才选拔项目,其中30多人入选“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约占我省人选总数的1/10)。
培养了科技创新骨干力量。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项目约656项,在《Nature》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约1143篇,获得授权专利约1127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在内的各类奖项120余项。
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在企业设站,鼓励企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涌现出了一大批创业领军人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实现直接经济效益约30亿元。(本报记者)
建设与培养并进
抓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博士后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闽人发〔2008〕165号)、《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落户子女上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11〕133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闽人社发〔2016〕2号)等一系列文件,在博士后管理改革、人才培养、创业创新以及生活服务等方面予以规范,形成政策体系。
抓平台建设。围绕提升我省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做好我省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学科、优秀企事业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站点工作。聚焦我省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新产业、新技术以及新模式行业龙头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同时,积极发挥好博士后制度在补齐民生“短板”、促进山区发展中的作用,鼓励、支持教育、卫生等系统和山区优秀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目前,全省博士后站点涵盖理、工、农、医等12大学科门类53个一级学科,行业覆盖金融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抓人才培养。坚持“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扶持博士后人员围绕新兴学科、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科研工作,去年以来,对扶贫重点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医疗卫生系统尤其与抗击新冠疫情相关博士后科研站点招收的博士后人员,予以优先资助。
管理与服务并重
切实履行省级博士后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在三个方面着力下功夫。
在提升管理质量下功夫。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严格设站条件和设站程序,优化设站结构布局。充分发设站单位在招收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明确设站单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各设站单位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进站条件,规范进站程序,加强过程评价,严格出站考核,增强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中的作用。
在健全服务体系下功夫。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要求地方和各部门加大配套投入,鼓励设站单位增加经费,建立稳定的支持机制。要求各级各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博士后管理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改善博士后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托国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网上审核,做到办公“无纸化”,办事“不用跑”。依托“福建省博士后”专栏,面向社会发布博士后招收需求信息和优惠政策、博士后工作新闻信息和通知公告、展示博士后风采和博士后成果。
在优化工作机制下功夫。充分发挥好人社部门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主动与教育、科技、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解读学习全国博士后会议和文件精神件,研究会商工作。注重上下联动,要求各地人社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如厦门市出台支持政策,市财政从2000年起对每个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0万元配套经费支持,2013年起对每个新设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60万元经费补助,2017年起对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的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给予每人20万元资助。
引进与派出并行
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特有的地域优势,我省探索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实施“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该项计划被列入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财政每年投入960万元专项保障,对引进培养的台湾博士后人员最高资助2年共50万元。项目实施以来,我省先后举办8场“福建省海峡博士人才交流合作对接会”,开展7批资助工作,资助引进招收台湾博士38人,两岸联合培养招收10人,短期访学研究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8人,两岸博士后项目人才交流活动18个,台湾博士引荐奖励17人,合计资助经费2294.5万元,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成效。
探索闽港澳博士后交流合作。2018年我省组织实施“闽港澳博士后交流项目”,资助引进或选送一批承担有重要科研创新和产业化价值项目的优秀博士来福建或赴港澳地区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实现闽港澳学科人才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同时,资助优秀青年博士与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招收,资助在站博士后人员到香港大学等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做好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访学研修工作。定期开展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工作,资助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设站单位与国内、国际一流大学、科研院所等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交流协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学术水平。
推动引进招收省外博士后人才。依托省外高层次人才招聘等活动,先后组织全省设站单位赴北京、沈阳、武汉、成都等地开展“博士后人员招聘活动”,协助设站单位吸引一批优秀博士毕业生来福建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措施与成效并见
近年来,我省坚持推进制度创新,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博士后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改革、博士后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落户上学、资助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学研修等政策文件,明确分级管理事项,为博士后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同时,我省创新实施了闽港合作培养博士后项目,设立闽台“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各方面反响较好。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本地特色的扶持政策,以制度创新推动博士后工作深入开展。
催生了一批高素质博士后人才队伍。我省博士后中先后有郑兰荪、田中群、侯建国、孙世刚等4人入选“两院”院士(约占在闽院士总数的1/5),160多人入选国家和省级人才选拔项目,其中30多人入选“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约占我省人选总数的1/10)。
培养了科技创新骨干力量。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项目约656项,在《Nature》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约1143篇,获得授权专利约1127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在内的各类奖项120余项。
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在企业设站,鼓励企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涌现出了一大批创业领军人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实现直接经济效益约30亿元。(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