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多举措优化实施稳就业政策
本报讯 近日,宁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宁德市优化实施稳就业政策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制定优化实施稳就业政策具体措施,包括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加强组织实施等4个方面共15条,既有资金政策扶持,也有组织机制保障。
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稳岗扩岗。对重点企业建立“白名单”制度,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用工保障“一条龙”服务联动机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条件下开展政策落地“直补快办”,一揽子兑现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
强化金融支持稳岗扩岗。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点支持稳产保供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多的企业稳岗扩岗。开通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为贷款企业提供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原则上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4%。对持续增加用工、稳岗扩岗突出的企业,可协调加大利率优惠力度,提供差异化支持。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首次创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创业地给予5000元~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展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和创业3年内市级资助项目评选,择优扶持优秀项目,给予3万~10万元资金扶持。探索建设一批创业导师工作站,可根据创业导师帮扶成效给予一定补贴。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高质量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技能人员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跟踪管理,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有就业需求但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各县(市、区)可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
加快建设零工市场和劳务品牌。通过培树零工市场试点典型,动态管理名录库,促进零工供需双方匹配对接。加大“闽字号”劳务品牌培育力度,围绕“一县一品”布局,广泛开展品牌评选活动,扶持一批特色突出、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拉动居民增收有力的劳务品牌。鼓励本地培训基地、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品牌创立单位共同参与劳务品牌培育工作,促进从业者的技能提升。 (记者 张寅)
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稳岗扩岗。对重点企业建立“白名单”制度,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用工保障“一条龙”服务联动机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条件下开展政策落地“直补快办”,一揽子兑现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
强化金融支持稳岗扩岗。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点支持稳产保供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多的企业稳岗扩岗。开通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为贷款企业提供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原则上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4%。对持续增加用工、稳岗扩岗突出的企业,可协调加大利率优惠力度,提供差异化支持。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首次创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创业地给予5000元~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展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和创业3年内市级资助项目评选,择优扶持优秀项目,给予3万~10万元资金扶持。探索建设一批创业导师工作站,可根据创业导师帮扶成效给予一定补贴。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高质量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技能人员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跟踪管理,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有就业需求但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各县(市、区)可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
加快建设零工市场和劳务品牌。通过培树零工市场试点典型,动态管理名录库,促进零工供需双方匹配对接。加大“闽字号”劳务品牌培育力度,围绕“一县一品”布局,广泛开展品牌评选活动,扶持一批特色突出、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拉动居民增收有力的劳务品牌。鼓励本地培训基地、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品牌创立单位共同参与劳务品牌培育工作,促进从业者的技能提升。 (记者 张寅)